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75家,实现销售收入近900亿元;建成50家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农业科技创新驱动能力稳步提升;9个脱贫县的脱贫户均实现2个以上高质量产业收益全覆盖……今年,保定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重实施7项举措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健全完善机制。构建横向部门协作、纵向上下联动的推进工作体系,全力推动乡村振兴。确定“12345”工作思路,即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1个目标”,突出项目和示范建设“2个重点”,实施保供给工程、调结构工程、补短板工程“3大工程”,深化农村土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4项改革”,健全组织领导、清单管理、包联指导、宣传引导、督导考核“5项机制”,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进,坚持分类指导,9个贫困县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环雄安新区的县与白洋淀上游流域治理结合、环京津的县与对接京津相结合,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突出稳产保供。面对新冠疫情风险挑战,科学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夯实农业基础,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着力在稳定播种面积和加强田间管理、农技服务上下功夫,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节水农业,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加快恢复生猪产能,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生猪养殖企业在西部山区建场,加快产能恢复,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生猪存栏177.67万头,同比增加18.52%,年底恢复到正常年份的85%以上。保障“菜篮子”供给,围绕保供给、稳市场,强化田间管理、技术服务和产销对接,前三季度,全市蔬菜及食用菌总产量226.7万吨,同比增加2.8%。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接京津和雄安新区市场需求,坚持绿色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结构,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四个农业”,增强高端农产品供给能力。以50家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为载体,引领带动蔬菜、食品加工、文创等10大类35个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转化、应用和推广700多项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科技贡献率达到80%以上。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实施测土配方精准施肥、新肥料引进推广及高效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实施地下水压采、节水灌溉、农艺节水,减少农业用水;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农膜回收等利用率以及农兽药包装回收处置率。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1.8%,高于全省指标1.8个百分点。加强绿色食品认证指导工作,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今年保定苹果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易县磨盘柿获国家级区域公用品牌。

做强扶贫产业。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有力支撑、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有效途径,形成了特色农业、高效林果、绿色能源、旅游休闲、家庭手工业、电子商务等六大扶贫产业,脱贫户产业覆盖率由2015年不足4成,提升到目前的2个以上高质量产业收益全覆盖,8个国定贫困县农业总产值由2015年的168.09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232.75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6307元增长到10253元,扶贫产业成为全市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的“助推器”和“发动机”。

抓好环境整治。坚持建管并重,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10个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分类推进农村厕所改造,改造各类无害化和卫生厕所41.79万座,建设农村公厕1448座。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建或扩建焚烧发电、填埋及其他垃圾处理设施8座,建设乡镇转运站点1203个,5099个村庄实现“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集中处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完成污水治理村764个、管控村4391个。改造提升村容村貌,全市所有村基本完成“五清三建一改”任务,村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强化典型示范。印发《保定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启动30个示范区、30条示范线、600个以上示范村建设,示范区覆盖所有县(市、区)、示范村覆盖所有乡镇。明确创建标准,示范区按照15条标准创建,示范线依照11条标准打造,示范村遵照21条标准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创建,实施市、县、乡三级领导包联制度,市级领导包联示范区、县级领导包联示范线、乡镇领导包联示范村;建立季调度、年度观摩、年终考核制度;组织开展评比,落实奖励制度。工程化、项目化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实施八大行动,推进25项重点,今年投资近20亿元,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在产业发展方面,重点实施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休闲度假等产业振兴项目;在人居环境整治方面,重点实施一批农村改厕、污水治理、垃圾治理、道路硬化等民生项目;在乡村文化建设方面,重点实施一批文明村镇创建、绘制文化墙等乡风文明建设项目;在乡村治理方面,重点实施一批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组织振兴项目。

深化农村改革。坚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持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年底全市规模化经营水平达到20%以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抓住“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配置与管理、注册成立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四个关键阶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撑,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规范1264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管理,有序清理“空壳社”;积极培育家庭农场,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重点抓好27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推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模式,抓好30个市级以上示范联合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