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延边州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五化”工作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提高政治站位,部署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延边州委、州政府严格落实“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压紧压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着力构建四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了“1+2+6+12”有效衔接责任政策工作体系。召开延边州委常委会议等,高位推动、全面布局有效衔接工作。坚持对标先进学经验,赴宁波市、牡丹江市等地,探寻乡村振兴产业纵深发展思路,提高千村示范创建活动水平。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调研,结合产业发展等内容深入研究指导,确保基层工作衔接顺利。组织州、县两级扶贫干部参加省级培训班和先进事迹报告会,学习掌握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富民赋能中国特色乡村振兴以及国、省脱贫攻坚奖获奖者先进事迹。

  建立健全机制,坚持不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延边州乡村振兴局把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头等大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实行工作月调度制,压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市主体责任和部门工作责任;成立延边州防止返贫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指导县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专班,实行“三线预警”,抓好“三个环节”,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帮扶。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摸排整改提升专项行动,走访全州48个村1108户,未发现问题。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专题调研,摸底指导搬迁后续帮扶政策落实工作。针对近年来形成的90.05亿元资产,建立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三类扶贫项目资产台账,明晰产权归属和管护责任;制定《延边州东西部援建资产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援建资金项目资产,巩固发挥援建效益。

  聚焦关键领域,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消费帮扶,对接扶贫“832”采购平台,全州累计认定扶贫产品供应商158家、扶贫产品1574款,上半年销售额近5亿元;聚焦2020年国、省成效考核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创新实施整改期“双周调度”、巩固提升期“季调度”问题跟踪机制,以“清单化”调度掌握、分析研判整改进度,以“图表化”直观展现整改成效,以“手册化”分级建立整改档案,确保改到位、改彻底、不反弹。目前,涉及全州11个问题整改完成;落实过渡期内小额信贷政策,新增贷款1152.5万元,涉及农户284户,督促县市贷款户及时还款,未发生逾期现象;强化稳岗就业,组织县市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调查摸底,针对有外出务工、技能培训意愿人员,分类实施就业帮扶,目前实现就业13087人。

  主动提前介入,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采取“机制化”专班推进,成立延边州委副书记任组长的乡村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自上而下统筹抓好乡村建设组织实施。采取“清单化”管理调度,对乡村建设行动专项工作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列出清单、按月调度,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目前,投入资金2160万元,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1.79万人次,清理生活垃圾10.32万吨,拆除危旧房屋、废弃仓房棚舍462处。建设道路10.5公里。行政村实现4G网络全覆盖。农村电网改造升级10千伏线路约168.73千米。为2376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337.5万元资助金。出台《关于破解边境地区“三化”问题的工作方案》,聚力补齐边境一线乡村建设短板。

  夯实党史学习教育,凝聚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集体学习《党章》等党纪规定,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开好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以“1+2+N+6”模式,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充分运用州内党史资源、党性教育基地和“三会一课”等载体,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和读书班集中学习。加大党史学习宣传力度,开辟党史知识专栏,发布信息19条。以“雨露计划”为切入点,务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组协调配合,紧盯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及时排查廉政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