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江西、山东等地又再度掀起环保风暴,多个养殖场被拆除。一起来看具体情况。

  1、福建仙游:拆除散养禽舍97处
  举报无证养殖有奖

  最近,福建地区爆出多个地区养殖场因为缺少土地手续,环保不合格等问题被强行拆除。

  据媒体报道,4月28日,福建仙游西苑乡组织国土、村建、水利、农业、派出所等部门人员对东湖村、前溪村辖区内反弹复建畜禽养殖场进行依法拆除。

  4月29日上午,在福建仙游榜头镇官陂渠沿岸,100余名镇村干部在此集结,该镇水质提升攻坚月行动启动。当天大型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共计拆除官陂渠沿线畜禽散养禽舍97处,拆除总面积累计2200余平方米,有效地改善了辖区水环境。
据悉,在之前水环境巡查行动中,该镇发现官陂渠沿线出现了大大小小的鸡鸭养殖场,粪便和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渠道中,严重影响了水质和生态环境。

为此,榜头镇出重拳整治,百余名镇、村干部沿官陂渠沿线龙腾社区尾水向至灵山村下官300米范围内,逐一拆除畜禽养殖临时搭盖场所。同时,出动挖掘机和环卫人员,进行官陂渠清淤及垃圾清理。

2022年,福建古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裁定,对多个杉洋镇养殖户强制执行拆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此前,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仙游县园庄镇也组织干部职工和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执法队伍30多人,出动钩机等机械设备,共拆除猪舍4处,鸡鸭舍16处。

园庄镇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辖区畜禽养殖污染行为坚决予以全面、彻底地整治,一旦发现有死灰复燃的养殖舍,将立即坚决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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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今年3月园庄镇还下发通知,对举报无证畜禽养殖场的个人进行奖励:

一、有效举报存栏1头以上猪舍或20羽以上鸡鸭禽舍等养殖场奖励100元;

二、有效举报存栏10头以上猪舍或100羽以上鸡鸭禽舍等养殖场,奖励200元;

三、有效举报存栏50头以上猪舍或200羽以上鸡鸭禽舍等养殖场,奖励300元;

四、有效举报存栏100头以上猪舍或300羽以上鸡鸭禽舍等养殖场,奖励500元。

举报电话:0594-7890010

2、江西井冈山:不在禁养区还是被拆了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井冈山市龙市镇大庙村养猪场疑似违建问题。收到留言后,井冈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核实处理。
经核实,网友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龙市镇大庙村与葛田乡古田村交界山场处,地名为“牛尾湖”,农田属龙市镇大庙村,山场属葛田乡古田村,养猪场建于山脚下荒地。该猪场在井冈山市2020年的畜禽养殖两区(可养区和禁养区)划定中认定为可养区。

针对网友提出的“如果是可养区,是否办理环评手续”的问题。井冈山市委办公室回复称,根据《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畜禽养殖场生猪存栏二百头以上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该猪场属于规模以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畜牧业分类管理要求,规模以下养殖,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经现场检查勘验,该猪场搭建简易猪舍2处,共600平方米,其中400平方米建成未使用,该生猪养殖场已建设使用了粪污收集池、沼气池,暂未发现有养殖废水排入周边环境。

井冈山市葛田乡党委书记马式铭5月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两处场舍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已责令该猪场限期关停退养,场舍已于3月26日完成拆除工作。”

3、山东滕州:禁养肉鸭,否则官员就地免职

近日,一份关于“在镇辖区内全面禁止肉鸭养殖”的责任书在滕州部分地区流传。该份责任书显示,“为有效控制和解决畜禽养殖领域粪污污染问题,在我镇辖区内全面禁止肉鸭养殖,所有肉鸭养殖场(户)全部转型、转产,所有养殖场(户)不准上新鸭苗。”

对于出现反弹、新上鸭苗的,养殖场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就地免职。

据滕州市农村农业局工作人员回应,关于肉鸭养殖环境治理确实在进行,但并没有要求“一律禁止”,如果环保治理达标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养殖的。

对此说法,有当地养殖户称这次治理异常严格,“堵路断电“,“安摄像头”,目的就是不让继续养肉鸭。

而有些公开信息也显示,滕州辖区内的部分地区仍然将肉鸭养殖治理,在按照“禁养”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