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汇发展已被外资控股的消息再次引发网友关注,实际上,国内还有一些肉制品企业已经成为外资控股的实体,比如金锣集团(公司全称“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
金锣集团已被外资掌控
工商信息显示,金锣集团的100%股权隶属于罗比特有限公司,这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也就是说,金锣集团也是外国法人独资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金锣集团是一家以生猪屠宰及冷鲜肉生产加工为主的综合性大型企业,成立于1994年,拥有以山东、黑龙江、内蒙古、四川等生产基地为主的生猪、肉鸡屠宰及冷鲜肉生产加工线,是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日前,有文章指出,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的过程中,金锣集团力促工业化与信息化相融合,建立起了一整套标准化体系,实现了原料使用批批把关、生猪屠宰头头检验、成品出厂批批检测、供产运销全程追溯。
但真的如此吗?
企查查提供的信息显示,临沂新程金锣牧业有限公司(系金锣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却违反了《检疫法》,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其行为违反了检疫法,处罚单位则是临沂市费县农业部门,处罚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
业内人士称,“按道理说从生猪出栏运输到宰杀,需要相关部门的层层检疫,生猪出栏后必须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方能进行屠宰,如果是跨省运输,需要检疫部门的提供的检疫票才行。”按照法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屠宰、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金锣集团作为肉制品行业的龙头企业,竟然知法犯法,着实让人费解。
同时,企查查提供的信息显示,金锣集团生产的带皮五花肉,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在第一次抽查中,检出了氯霉素,检测值为0.25ug/kg,按照规定则是“不得检出”,在天眼查上也存在同样的信息。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猪肉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另外,金锣集团生产的生鸡腿(散称)在第一次抽查中,检测出了挥发性盐基氮,检测值为18.8mg/100g,按照规定则是不得超过15mg/100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中规定,挥发性盐基氮在鲜(冻)畜、禽产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5mg/100g。
挥发性盐基氮与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有关,是食品鲜度的主要指标,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被破坏的越多,使食品营养价值受到影响。所有挥发性盐基氮也是食品安全抽检中一个常检项目。
除此之外,潍坊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系金锣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先后在2021年1月15日、3月15日和3月25日被发现问题,并被责令限期整改,检查实施机关为潍坊市农业农村局。
让人感到讽刺的是,“打造健康食品产业链,让消费者食肉无忧,美味尽享”却是金锣集团的企业使命,这句话点出了食品行业的特殊——质量和信任是生命线,不知道作为金锣集团董事兼总经理的周连奎作何感受?!
近年来,金锣集团保持高增长,以大格局、大视野不断释放能量,在肉食品行业中稳健前行,但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也提醒着金锣集团,不能为了业绩而不顾其他,因为这样下去的话,金锣集团并不能做到“基业长青”。
“我们不能只看到荣誉,而忽视了其他方面。”金锣集团董事兼总经理周连奎此前也坦言,荣誉代表了行业及消费者对于金锣的认可和信任,而荣誉的背后则是企业所承载的深重责任。
业内人士则认为,未来,肉制品行业应当建立起涵盖养殖、屠宰及精深加工、冷藏储运、批发配送、制品零售、设备制造及相关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完整产业链,提高肉制品行业的规模化及现代化水平,将“高品质”落实到行动上,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字上,这样才会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肉制品行业的高速发展,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行业需要自律、他律并行
金锣集团事件不是个例,行业想要健康、长远地发展,不仅要靠企业的自我约束,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此前,为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节日期间猪肉消费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广西藤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决定在端午节联合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6月3日(端午节)凌晨5时许,两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塘步镇南安村一废弃屠宰场查获一处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窝点。当场查扣当事人陈某某已宰杀的3头生猪和生猪副产品(共重700多斤)以及屠宰刀、电子秤、丁字钩等屠宰工具一批。目前案件尚在调查中,调查终结后将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处理。
并且,两部门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