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执业兽医考试与养殖
生产过程中,养殖户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盈利,而近几年由于养猪成本与人力成本的不断上涨,要想最大化的提高猪场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将生产性能低下的母猪及时淘汰。在猪场正常饲养条件下,母猪生产过6胎以上仔猪生产性能就会有明显下降,这种母猪需要正常淘汰。那么在生产过程当中,非正常条件下哪几种母猪必须淘汰呢?
一、得过病毒性传染病的母猪:
众所周知,猪瘟、高热综合症、伪狂犬等,这几类病非常棘手难治,虽然痊愈以后用疫苗免疫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是它的生产性能会有很大程度上的下降,在猪场当中成为带毒猪,不断向环境中排毒,再次生产以后也会把疾病传染给仔猪,再说这类病很容易复发,所以必须淘汰。
二、久不发情、屡配不孕和产仔率低下的母猪:
在后备母猪生长超过正常的配种体重与年龄后,久不发情或发情不明显的母猪应该及早淘汰。因为有的后备母猪生殖系统先天发育不良,或者后期由于饲养管理不当、霉菌毒素的危害以及某些疾病的影响,造成卵巢和输卵管肿胀或萎缩,这种猪养着只是浪费饲料,不会有什么经济效益,应该淘汰;第三次配种不成功或断奶以后久不发情的母猪必须淘汰,因为母猪的非生产天数太长,既浪费了饲料与人力成本,又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另外,如果连续生产三胎都在8头一下的母猪必须淘汰,有些母猪受遗传因素的影响先天性产子率低下,这种猪产生的经济效益很低,应该淘汰。
三、患有严重乳房炎的母猪:
这种母猪虽然可以治愈,但是,治愈以后它的泌乳量也不会太高,而且仔猪很容易发生腹泻之类的疾病,所以应该淘汰。
四、患有子宫内膜炎的母猪:
这种母猪断奶以后往往屡配不孕,再说子宫内膜炎很难治愈,即便是貌似治愈配种成功了产仔率也不会太高,基本上没有治疗的价值,所以必须淘汰。